免疫学技术平台管理总则
发布时间:2022-08-15 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正常科研实验秩序,提高平台管理水平和科研效益,参照国家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拟定了以下制度。
第二章 平台工作制度
第二条:进入平台的所有人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平台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平台的日常活动,服从平台的管理,自觉维护平台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所有人员应保持公共卫生,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在分配的工作台面活动。不得在平台实验室内吸烟、进食、大声喧哗,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试剂耗材,不得私自将实验室钥匙借与他人,不得私自将朋友或同学带到平台进行实验或办公,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
第四条: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预约制度和登记制度,实验完成后恢复原状,并清理实验环境后方可离开。凡对仪器操作无把握者,务必请教管理人员。发现仪器有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并报告管理人员,以便及时维修。对于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追究使用人责任并对赔偿。
第五条: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平台,一律不得随意挪用转借。安装有贵重仪器的实验室应加强防盗措施。因不重视而不加防范导致财产损失的,追究仪器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所有人员应具备生物安全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现隐患、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平台负责人。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
第七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是实验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责任管理。
第八条:实验室防火、防爆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实验室全体人员应熟悉可能发生的事故与预防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于规定地方。
第九条:实验室门禁与钥匙管理是安全的重要环节。实验室工作人员会分配独立的电子密码门禁,离开实验室时要上报实验室管理人员对门禁密码进行删除。实验室钥匙一套正常使用, 一套为备用,不得私自配用。 离开实验室未删除门禁及私自拥有钥匙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剧毒及麻醉类药品设专门记录,包括购进、使用时间以及使用人员、数量及使用项目,存放于保险柜中,两人双锁共同保存。
第十一条:剧毒及对人身体有累积损害的药品,要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防止出现中毒情况。如在使用中感觉身体不适或中毒情况,立即离开现场并进行治疗。有毒害或强腐蚀性的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或倒入下水道及垃圾桶内,平台有专门设臵的保存有毒废液的容器。
第四章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平台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方式及措施,确保平台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涉及平台所拥有的仪器和设备的使用、 维护的管理行为。在发生本制度没有明确而涉及仪器、设备的行为时,解释及执行权在平台。
第十三条:平台内仪器、设备对全校完全开放。使用前需填写 《入驻平台申请表》,申请审批完成后即可进行相关课题研究。
第十四条:平台人员使用相关仪器设备采用预约制(具体见《平台预约及收费制度》)预约时间限工作时间内。如有超出工作时间的预约及使用情况,需上报平台管理人员,意后即可进行操作,使用完毕后在预约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如无预约,或未经平台工作人员同意,私自安排时间进行操作的人员,第一次提出警告,第二次提出警告加书面检查,累积三次者取消其在平台进行操作及学习的机会。
第十六条:预约制为书面登记制,需要进行实验操作或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需提前一天在相应的登记表格上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使用时间 (开始及结束时间) 以及使用人姓名联系方式,对于出现仪器使用或操作空间争议的情况以预约记录本登记为准。
第十七条:出现预约后不使用或不按预约时间段使用,并给他人造成不便时,取消其当次预约的使用仪器及实验环境使用资格1 周。对于确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预约时间者,可以通过实验室内部协调,调整预约时间,并对预约登记表相应位臵做备注处理。如无法调换时间需要取消的需在预约前最晚两个小时内通知相应负责人进行取消处理。
第十八条:平台应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相关使用人员对于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要及时上报,并且未经批准严禁私自拆开修理仪器设备。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做好操作规程,使用后做好使用记录。
第二十条:各种仪器设备按照耐用年限,逐年折旧,核减固定资产总值。由于长期使用,已达到使用年限, 技术性能已达不到技术指标, 没有维修和继续使用的价值, 应提出报废申请,报设备管理部门批准。
第五章 平台开放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交流与技术合作,平台向校内外科研人员开放。
第二十二条:平台开放对象为西南医科大学校内校外研究生及科研人员;开放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非工作时间需提前申请;开放内容为研究生科研课题,本院的科研项目及横向课题,为研究提供设备及技术资料服务。
第二十三条:平台开放的组织管理实行申请批准制,具体见《入驻平台申请表》。
第六章 平台学术规范管理
第二十四条:平台严厉禁止实验数据造假,发现造假情况立即上报科技处,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暂停并取消相关课题的研究。
第二十五条:使用平台仪器设备,自己操作并出图分析的文章,需在合作单位中或致谢中体现“西南医科大学免疫学技术平台”字样。
第二十六条:委托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验操作、出图分析的文章,其一:合作单位或致谢必须标注“西南医科大学免疫学技术平台”; 其二:作者中必须平台工作人员署名;其三:作者中有平台共同通讯作者署名。
第二十七条:署名排序方式具体以数图片方式进行。委托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验操作、出图分析的文章中所用图片超过40%必须为共同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第七章 平台收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参照《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实验技术中心预约入室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八章 平台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第二十九条:平台技术资料包括:文献、书籍、仪器及耗材说明书、论文、报表、标书、合同、实验记录、 实验数据、 计算机数据 (硬盘)等。平台全体人员应在工作中注意累积,整理,保密并防止流失。
第三十条:平台工作人员(包括已经毕业研究生或离开平台的人员)不得私自将平台相关技术资料公开发表, 若要发表, 需经平台负责人书面同意, 且产权为 “西南医科大学”方可发表,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平台负责本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与更新。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平台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
第一条:为加强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正常科研实验秩序,提高平台管理水平和科研效益,参照国家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拟定了以下制度。
第二章 平台工作制度
第二条:进入平台的所有人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平台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平台的日常活动,服从平台的管理,自觉维护平台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所有人员应保持公共卫生,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在分配的工作台面活动。不得在平台实验室内吸烟、进食、大声喧哗,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试剂耗材,不得私自将实验室钥匙借与他人,不得私自将朋友或同学带到平台进行实验或办公,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
第四条: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预约制度和登记制度,实验完成后恢复原状,并清理实验环境后方可离开。凡对仪器操作无把握者,务必请教管理人员。发现仪器有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并报告管理人员,以便及时维修。对于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追究使用人责任并对赔偿。
第五条: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平台,一律不得随意挪用转借。安装有贵重仪器的实验室应加强防盗措施。因不重视而不加防范导致财产损失的,追究仪器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所有人员应具备生物安全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现隐患、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平台负责人。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
第七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是实验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责任管理。
第八条:实验室防火、防爆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实验室全体人员应熟悉可能发生的事故与预防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于规定地方。
第九条:实验室门禁与钥匙管理是安全的重要环节。实验室工作人员会分配独立的电子密码门禁,离开实验室时要上报实验室管理人员对门禁密码进行删除。实验室钥匙一套正常使用, 一套为备用,不得私自配用。 离开实验室未删除门禁及私自拥有钥匙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剧毒及麻醉类药品设专门记录,包括购进、使用时间以及使用人员、数量及使用项目,存放于保险柜中,两人双锁共同保存。
第十一条:剧毒及对人身体有累积损害的药品,要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防止出现中毒情况。如在使用中感觉身体不适或中毒情况,立即离开现场并进行治疗。有毒害或强腐蚀性的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或倒入下水道及垃圾桶内,平台有专门设臵的保存有毒废液的容器。
第四章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平台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方式及措施,确保平台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涉及平台所拥有的仪器和设备的使用、 维护的管理行为。在发生本制度没有明确而涉及仪器、设备的行为时,解释及执行权在平台。
第十三条:平台内仪器、设备对全校完全开放。使用前需填写 《入驻平台申请表》,申请审批完成后即可进行相关课题研究。
第十四条:平台人员使用相关仪器设备采用预约制(具体见《平台预约及收费制度》)预约时间限工作时间内。如有超出工作时间的预约及使用情况,需上报平台管理人员,意后即可进行操作,使用完毕后在预约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如无预约,或未经平台工作人员同意,私自安排时间进行操作的人员,第一次提出警告,第二次提出警告加书面检查,累积三次者取消其在平台进行操作及学习的机会。
第十六条:预约制为书面登记制,需要进行实验操作或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需提前一天在相应的登记表格上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使用时间 (开始及结束时间) 以及使用人姓名联系方式,对于出现仪器使用或操作空间争议的情况以预约记录本登记为准。
第十七条:出现预约后不使用或不按预约时间段使用,并给他人造成不便时,取消其当次预约的使用仪器及实验环境使用资格1 周。对于确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预约时间者,可以通过实验室内部协调,调整预约时间,并对预约登记表相应位臵做备注处理。如无法调换时间需要取消的需在预约前最晚两个小时内通知相应负责人进行取消处理。
第十八条:平台应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相关使用人员对于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要及时上报,并且未经批准严禁私自拆开修理仪器设备。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做好操作规程,使用后做好使用记录。
第二十条:各种仪器设备按照耐用年限,逐年折旧,核减固定资产总值。由于长期使用,已达到使用年限, 技术性能已达不到技术指标, 没有维修和继续使用的价值, 应提出报废申请,报设备管理部门批准。
第五章 平台开放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交流与技术合作,平台向校内外科研人员开放。
第二十二条:平台开放对象为西南医科大学校内校外研究生及科研人员;开放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非工作时间需提前申请;开放内容为研究生科研课题,本院的科研项目及横向课题,为研究提供设备及技术资料服务。
第二十三条:平台开放的组织管理实行申请批准制,具体见《入驻平台申请表》。
第六章 平台学术规范管理
第二十四条:平台严厉禁止实验数据造假,发现造假情况立即上报科技处,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暂停并取消相关课题的研究。
第二十五条:使用平台仪器设备,自己操作并出图分析的文章,需在合作单位中或致谢中体现“西南医科大学免疫学技术平台”字样。
第二十六条:委托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验操作、出图分析的文章,其一:合作单位或致谢必须标注“西南医科大学免疫学技术平台”; 其二:作者中必须平台工作人员署名;其三:作者中有平台共同通讯作者署名。
第二十七条:署名排序方式具体以数图片方式进行。委托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验操作、出图分析的文章中所用图片超过40%必须为共同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第七章 平台收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参照《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实验技术中心预约入室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八章 平台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第二十九条:平台技术资料包括:文献、书籍、仪器及耗材说明书、论文、报表、标书、合同、实验记录、 实验数据、 计算机数据 (硬盘)等。平台全体人员应在工作中注意累积,整理,保密并防止流失。
第三十条:平台工作人员(包括已经毕业研究生或离开平台的人员)不得私自将平台相关技术资料公开发表, 若要发表, 需经平台负责人书面同意, 且产权为 “西南医科大学”方可发表,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平台负责本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与更新。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平台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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