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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实验技术中心生物安全守则

发布时间:2022-08-15 阅读次数:

一、人员防护
1.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技术。
2.在实验室工作时,任何时候都必须穿着实验工作服。
3.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材料或感染性动物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手套破损即丢弃、洗手并换上新手套。手套用完后,应先消毒再摘除,随后必须洗手。
4.在处理完感染性实验材料和动物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前,都必须洗手。
5.不要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6.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泼溅物、碰撞物或人工紫外线辐射的伤害,必须戴安全眼镜、面罩(面具)或其他防护设备。
7.严禁穿着实验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如去办公室、学习室和卫生间)。
8.不得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子。
9.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进行饮食、吸烟等与实验工作无关的行为。
10.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储存食品和饮料。
11.在实验室内用过的实验工作服不得和日常服装放在同一柜子内。
12.实验室内的有关用品(包括实验工作服)不得用于其它用途:私人和无关的物品不可带入实验室内。
二、操作规范
1.严禁用口吸任何物质。
2.严禁将实验材料置于口内。严禁舔标签。
3.所有的技术操作要按尽量减少气溶胶和微小液滴形成的方式来进行。
4.尽量避免使用尖锐物品和器具;宜用不易破碎材料用品。
5.出现溢出、事故以及明显或可能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必须向实验室管理人员书面报告,这些事件或事故的书面报告由实验室保存。
6.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处理溢出物的操作程序。
7.污染的液体在排放到生活污水管道以前必须清除污染(采用化学或物理学方法)。
8.需要带出实验室的手写文件必须保证在实验室内没有受到污染。
9.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操作时有标本、检测试剂外溅时应及时消毒,平时要保持环境的整洁。
10.遇到意外事故,应立即按照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处理。
三、废弃物品的消毒处理
1. 实验室所有垃圾,应严格按医疗废物、生活废物分开放置。
2. 痰、粪便标本、血液标本、回收的输血袋按医疗废物处理。
3. 针头、烂玻片、吸管等锐器,应放在锐器盒内。
4. 不用回收的一次性消耗品,如吸头、吸管、胶塞等直接装入黄色的医疗垃圾袋,不用消毒水浸泡。
5. 在进行包装和运输时必须遵循国家和/或国际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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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实验技术中心生物安全守则